为推进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团结全院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办法》(农垦校党发〔2018〕3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人员组成
1.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括由学院党总支委员、各系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院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工会主席等组成,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2.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究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秘书由党总支宣传委员担任,负责起草学习计划、考勤学习、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
二、学习内容
1.学校党委制定的年度《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规定的内容,及履行职责所需的教育、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
2.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我省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3.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5.国家法律法规。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8.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9.事关我省全面振兴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10.党中央、省委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三、时间安排
1.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时间由组长根据工作实际和各成员时间确定。
2.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8次。
3.在此基础上,要完成上级党组织临时要求的学习内容。
四、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是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资料,自主开展学习。
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以问题为导向,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4.多渠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采取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看音像资料、参观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提升学习效果。
五、学习要求
1.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体学习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中心组成员的三分之二。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组长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及时补学。
2.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学校党委对理论学习的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2 月底前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3.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加强对外请人员作辅导报告的管理工作,党总支书记要对报告人和报告内容严格把关。
4.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制度、人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方案、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发言材料、学习成果、考勤记录、宣传报道等。中心组成员要将学习材料交宣传委员存档。
5.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要提前做好学习准备,确保学习效果。中心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应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